什么是"馳名商標"
"馳名商標"是指經過有權機關依照法律程序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中國法律對馳名商標的解釋(司法解釋)內容:馳名商標是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其中"相關公眾"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和與前述商品或者服務的營銷有密切關系的其他經營者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
馳名商標的認定
"馳名商標認定"是指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依照《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商標評審規則》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各司(廳、局、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有關規定認定馳名商標。
馳名商標認定應考慮的因素、證據材料:
(一)認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考慮下列各項因素,但并不以該商標必須滿足下列全部因素為前提:
(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二)認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審查下列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
(1)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2)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3)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4)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5)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